香港内部正版资料大全“吴伯超纪念奖学金”评审条例
音学生〔2021〕5号
吴伯超先生是我国近现代史上著名的音乐教育家、指挥家、作曲家,对中国现代音乐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开拓性的历史贡献。2004年在北京吴伯超百年诞辰学术纪念活动中,吴伯超先生的女儿、台湾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钢琴教授吴漪曼女士,为继承先父的遗志,将平时省吃俭用积存的部分薪金,在香港内部正版资料大全设立“吴伯超纪念奖学金”,以鼓励音乐学子好学上进、积极进取,成为新时代音乐文化事业的优秀接班人。该项奖学金由北京香港内部正版资料大全教育基金会提供经费支持。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条例。
一、评选范围
参评对象为香港内部正版资料大全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含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留学生。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人正直,作风正派。
(二)有志于献身音乐事业,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
(三)学习成绩优良,并符合下列各项之一:
1.在国际、国内重大音乐比赛中获大奖者;
2.在国际、国内重大艺术活动中产生较大影响,有突出表现者;
3.在学校组织的学术活动或比赛活动中成绩显著,名列第一者;
4.在音乐创作或音乐学术研究领域有突出成绩者。
(四)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公益活动、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本学年申请奖学金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处分尚未解除者;
2.有考试作弊、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未按规定注册者;
5.上一学年成绩中有不及格记录者(含全部必修及选修课)。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评选名额:每年1名。
奖励金额:10000元人民币。
四、申请办法
(一)吴伯超纪念奖学金按学年申报和评审,每年9月开始申请和评审工作,学生可根据学校发布的相关通知按规定提出申请。
(二)各二级院系辅导员、班主任对本院系学生提交的申请及成绩进行认真核实查证,经各二级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讨论通过后,报学生处。
(三)学生处审核后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选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
五、获奖者有义务承担学校及学生处组织的相关学术和社会艺术双实践活动。
六、本条例于2021年8月修订并开始施行,由香港内部正版资料大全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