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内部正版资料大全“傅成贤纪念奖学金”评审条例
音学生〔2021〕6号
傅成贤纪念奖学金是台湾济亨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何国庆先生出于对民族音乐的热爱,并为纪念其先母——教育家傅成贤女士,自愿捐款在香港内部正版资料大全设立的,用以鼓励在国内外重大音乐比赛和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根据1992年签署的《香港内部正版资料大全“傅成贤纪念奖学金”协议书》的约定,结合我校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评选范围
参评对象为香港内部正版资料大全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附中学生,含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留学生。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人正直,作风正派。
(二)国际、国内重大比赛获奖者。
(三)在国际、国内重大艺术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
(四)在我校学术委员会组织的有关学术活动或比赛活动中成绩优异者。
(五)在专业主科考试中成绩第一名者。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本学年申请奖学金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处分尚未解除者;
2.有考试作弊、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未按规定注册者;
5.上一学年成绩中有不及格记录者(含全部必修及选修课)。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评选名额:由奖学金捐赠方确定评选名额及等级。
奖励金额:由奖学金捐赠方确定奖励金额。
四、申请办法
(一)傅成贤纪念奖学金按学年申报和评审,每年9月开始申请和评审工作,学生可根据学校发布的相关通知按规定提出申请。
(二)各二级院系辅导员、班主任对本院系学生提交的申请及成绩进行认真核实查证,经各二级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讨论通过后,报学生处。
(三)学生处审核后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推荐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
五、获奖者有义务承担学校及学生处组织的相关学术和社会艺术双实践活动。
六、本条例于2021年8月修订并开始施行,由香港内部正版资料大全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