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内部正版资料大全“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条例
音学生〔2021〕4号
宝钢教育奖由宝钢教育基金会于1990年设立,是由国有企业出资、政府支持指导、专家咨询策划、高校积极参与的全国最具知名度的教育奖项之一。宝钢教育奖下设宝钢优秀学生奖、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宝钢优秀教师奖、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和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五个奖项,每年评颁一次,用以表彰高等院校中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优秀学生与优秀教师。我校根据《宝钢教育基金章程》及其细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一、评选范围
参评对象为香港内部正版资料大全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含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留学生。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人正直,作风正派。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学习成绩优秀,并符合下列各项之一:
1.专业成绩突出,在国际、国内重大音乐比赛中获大奖者;
2.在国际、国内重大艺术活动中产生较大影响,有突出表现者;
3.在学校组织的有关学术活动或比赛活动中成绩显著者;
4.在音乐创作或音乐学术研究领域有突出成绩者。
(三)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公益活动、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本学年申请奖学金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处分尚未解除者;
2.有考试作弊、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未按规定注册者;
5.上一学年成绩中有不及格记录者(含全部必修及选修课)。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评选名额:每年3名。其中,学校每年可推荐1名优秀学生特等奖,由宝钢教育基金会进行评选确定。
奖励金额:
优秀学生奖奖励金额:10000元人民币/每人。
优秀学生特等奖奖励金额:20000元人民币/每人。
四、申请办法
(一)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按学年申报和评审,每年9月开始申请和评审工作,学生可根据学校发布的相关通知按规定提出申请。
(二)各二级院系辅导员、班主任对本院系学生提交的申请及成绩进行认真核实查证,经各二级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讨论通过后,报学生处。
(三)学生处审核后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推荐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
(四)学生处将推荐名单及相关资料寄往宝钢教育基金理事会审核备案。
五、获奖者有义务承担学校及学生处组织的相关学术和社会艺术双实践活动。
六、本条例于2021年8月修订并开始施行,由香港内部正版资料大全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