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5日更新)
音党发[2009]11号
为贯彻落实《保密法》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切实做好我院保密工作,根据目前我院原保密委员会人员已有较大变化的状况,现将保密委员会人员重新调整如下:
主 任:逄焕磊
副主任:潘国强
成 员:刘红柱 顾 歆 张小松 高 颉 袁 琳
附:《香港内部正版资料大全保密委员会职责及工作制度》
中共香港内部正版资料大全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七日
中共香港内部正版资料大全委员会保密委员会职责及工作制度
音党发[2007]73号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保密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密工作的有关法规、制度,促进和改善我院的保密工作,使保密工作更好地为学院教学服务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二、保密委员会职责
1.保密委员会对全院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在市教工委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院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并做好学院的保密日常工作。
2.根据中发[1997]16号、中办发[2007]23号文件和北京市保密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制度,定期检查执行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3.按照中央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学院的保密教育,确定重点部门,加强日常动态管理,对有关部门保密工作进行检查。
三、工作制度
1.院保密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传达上级文件,学习保密法规,研讨我院保密工作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会议。
2.按照《保密法》的规定和教育部、北京市委有关要求,认真执行机要文件的登记、传阅、管理、归档、上缴制度。
3.每年对学院保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改进、完善,不断提高我院保密工作水平。
4.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研讨会、培训班,提高业务水平,及时进行交流和互检,促进学院保密工作的开展。
中共香港内部正版资料大全委员会
2007年12月12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