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计划、组织、实施、管理教学工作的全过程。教务处需要协助校长确定教学管理的重点,并具体负责监督执行教学计划方案,具体负责教学检查的组织实施,落实教学计划,确保学校教学不受干扰地正常进行。对学校的教学活动达到最有效的控制,使学校内部各种与教学有关的机制协调运行,以实现管理者所希望达到的教育和教学目标。
教务工作具有五项职能:行政职能,教务处对校长负责,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要求和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的要求,制定本学校的教务计划,并组织实行;参谋职能,对教务方面的重大改革提出方案,进行论证;研究职能,对教务工作的重要课题、突破性课题、探索性课题、疑难性课题进行研究和实验;服务性职能,在教育教学方面为教师、学生服务,从教育教学活动各方面,支持第一线教师的工作;视导职能,为教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制定质量、数量标准,对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质量进行了解、分析与评估,根据评估情况进行调整指导,推动教务工作按规律高效率地运转。
教务处分为教务管理办公室、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室管理办公室、琴房管理办公室、艺术实践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