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1. 内地高校应届毕业生。指在内地高校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
2. 留学回国人员。指在国(境)外高校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且未在国内办理就业手续的人员,并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要求的其他就业条件。
3. 博士后出站人员。
4. 其他单位调入人员、学界业界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
2. 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奉献精神和协作意识。
3. 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功底、良好的专业素养,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4. 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背景、任职要求等条件。
5.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高层次人才、行业精英、学校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将以“学位论文”质量为重点,多维度进行考核。应聘人员原则上须提交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学位论文,体现自身最高水平和学术能力的代表作,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推动学科建设和教育教学发展等方面的贡献清单,以及展现个人思想政治表现、创新能力、综合优势等方面的主观评价报告。
五、招聘程序和时间
· 报名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学校人才招聘系统
(https://jobs.cuc.edu.cn),按要求填写简历并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23年11月30日。
资格审核——
由人事处及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任职要求,审核应聘人员信息,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审核结果将在我校人才招聘系统中予以公布。
· 初试
由教学科研单位或相关考核小组组织面试,包括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考察。
· 心理测试、复试、政审外调及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人员均需参加心理测试、校级专家组面试,学校对参加复试人员进行政审外调,安排体检。
· 公示、聘用
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选,通过人才招聘系统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或入站手续。
符合入站条件的拟聘人员原则上都进入师资博士后流动站,出站时满足和学校签订的协议任务即可留校。学校为师资博士后人员提供优质的学术科研平台和可靠的发展保障,师资博士后实行协议年薪制,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经考核达到学校优秀博士后和青拔博士后等级且留校后,学校还将给予每人一次性额外奖励,具体奖励政策,参见学校博士后管理制度文件。
招聘考核中,学校也将视学位论文、代表作水平以及贡献度等综合情况,特别优秀者经学校审议通过,可直接录聘为教师。
拟聘、入站人员需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入职、入站手续的办理。
六、绿色通道
招聘以“人才是第一资源”为指导,不拘一格选拔优秀人才,在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中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学校将组建专家组单独考核,可不受程序、环节的限制,加快引才进度。
七、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教学科研单位提出申请,在务必选好、选准优秀人才的前提下,经学校批准可按本轮面试排名顺序实行递补:
1. 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2. 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 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 导致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纪律要求
1. 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人才招聘系统相关公告及通知,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察,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2. 应聘人员需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申报材料,提供虚假信息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3.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4. 应聘人员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按照要求做好反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