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声乐歌剧系各专业方向成绩要求:
主科成绩不低于85分(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声乐作品论述成绩不低于60分(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音乐学系各专业方向成绩要求:
(1)初试主科笔试成绩不低于80分(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分析(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不低于学院当年合格分数要求,此项成绩由和声成绩(占50%)、作品分析成绩(占50%)相加而成。达到合格线后方可进入复试。
(2)复试总分即口试成绩不低于80分(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 2023年港澳台、外籍博士研究生计划共录取不超过2人,在各科目达到合格线标准后,表演专业按主科成绩、音乐学方向按口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前2名。最终录取结果以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本年度实际考试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