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表演专业方向成绩要求
主科成绩不低于85分(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二、提琴制作方向成绩要求
主科成绩由实际操作考查(占 60%)、乐器演奏(占 20%)、基本操作考查(占 20%)合成。主科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低于 85 分。
三、音乐艺术管理方向成绩要求
1.业务课一即中西音乐史(150分制,四舍五入取整数):不低于60分;
2.业务课二即和声作品分析(150分制,四舍五入取整数,其中和声占50%、作品分析占50%):不低于60分;
3.主科笔试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低于80分;面试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低于80分。
四、录取
2023年港澳台、外籍硕士研究生计划录取不超过6人。在达到各科目成绩要求的基础上,港澳台和外籍考生中报考表演专业方向和提琴制作方向的考生按主科成绩排名择优录取5人,报考音乐艺术管理方向、音乐教育方向的考生按面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1人。
实际录取人数可由院招生委员会根据本年度考试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