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专家推荐书》见下方附件1)。
二、报考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三、报名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67410388。网上(现场)确认工作由各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5日。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和招生简章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可选择北京、上海、广州、香港、澳门五个报考点中的一个。
(4)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确认工作须在2023年3月1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报考点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所在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及报名注意事项见研招网:https://www.gatzs.com.cn/z/gatyz/
注:
a.专业方向、提交材料要求请参考“2023年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相关附件”,网址为:/szc/jfjg/yjsb/zsxx/sszs/202210/t20221004_89336.html。其中,报考音乐教育学院的港澳台考生无需提交论文、音乐教学经历证明、教学录像;报考音乐文献翻译方向的港澳台考生无须提交大学英语六级证书。需要提交材料的其他专业方向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中下旬提交给我校,具体提交时间、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b.我院不开设日语、俄语和德语课程。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2023年3月-4月采取线下考试的方式, 除学校另行通知的情况外,考生须到香港内部正版资料大全(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现场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将于2023年3月网上公布,敬请留意。网址:http:/szc/jfjg/yjsb/zsxx/sszs/。
2.考试科目、考试要求、建议阅读书目等信息请参考“2023年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相关附件”,网址为: /szc/jfjg/yjsb/zsxx/sszs/202210/t20221004_89336.html。
其中,初试的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中任选其一,但报考音乐文献翻译方向考生必须选择英语且考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为本院自命题;港澳台考生不参加政治考试。
五、录取与入学
我院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综合评审,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初定于2023年6月发放。
新生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后由我院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习与学位授予
1.学制为三年。
2.凡课程学习合格、获得规定学分;学位作品、学位音乐会及学位论文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七、学费与住宿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
3.住宿费及其他费用自理。住宿问题可向我院港澳台办公室咨询,电话:8610-66413202。
八、奖学金政策
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发放政策,请参见以下网址:http:/szc/dzgljg/xsgzb/jdxj/jx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