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结业、肄业及学位证书、证明是学生在校学习的履历证明,我院对领取毕业、结业、肄业及学位证书、证明特作如下规定:
一、毕业、结业、肄业及学位证书、证明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名领取。
二、如学生本人因故不能到场领取,代领者(包括学生家属、主科教师)必须持有学生签名的委托书方能领取。